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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北京疆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按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
二、在销售私募基金产品的过程中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八条之规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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