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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入新车时,你可曾被4S店销售员软硬兼施要求同步购买其所推车险,乃至被要求缴纳“续保押金”?
当爱车受损时,你可曾面临过保险公司“舍近求远”,将你的事故车按照“近亲原则”推修给了与之合作的4S店?
当保险将到期,你可曾遭遇在未允许外泄信息的情况下,被闻所未闻的保险公司、4S店车行电话轰炸?
当定损维修时,你可曾遇到定损员和4S店或修理厂“狼狈为奸”,邀你上演一出“偷梁换柱”只为多拿到理赔金?
又是一年3·15,为帮助消费者“避雷避坑”,北京商报记者起底“车险江湖”中的种种猫腻,教你如何见招拆招。
猫腻一
新车捆绑保险销售抽提成
家住湖北的东风日产阳光车主黄笑(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抱怨称,自己买新车时,被4S店同步进行了软磨硬泡的车险推销。黄笑表示:“这家4S店新车上险推荐的产品并非我所需,况且我在保险公司有‘熟人渠道’,能买到更划算的车险产品。我本欲拒绝在那家4S店买车险,却被告知若不投保的话,购车所享优惠将会大打折扣。”
贷款买车的宝马车主宋飞(化名)却不同,他吐槽了自己在4S店遇到的“定制套餐”经历。“当初贷款买车、分期付款时,4S店便强制要求我上全险,甚至要我交‘续保押金’,之后继续在这家4S店投保。”宋飞如是表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买新车必须购买车险涉及到强制性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可以拒绝。”江西锦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保军律师分析道,案例中的现象明显属于强制消费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业保险应该是一种自愿性质的保险,任何的变相强制都可能是不合适的行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和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如是评价。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补充称:“消费者选择之后也需要遵守合同约定,不能买车后找到更便宜的投保渠道,就想撕毁当初的购车合同约定。”
猫腻二
推修诱导伴随隐秘“返点”
家住北京市的车主贺琳(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报料称,她近日在丰台某小区发生剐蹭事故,向交警及保险公司报案后,却接到了远在房山的4S维修店电话。贺琳不禁心生疑窦:自己当初投保的4S店近在咫尺,开车10分钟左右便能到达,为何远在房山的4S店却主动请缨?多方调查发现,贺琳的车在报案之后,被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推修给了与该险企合作的房山4S店。
原来,所谓4S店修理厂不收返点,看重的其实是保险公司“引流”来的修理、保养费用。“这可比卖车卖保险更赚钱,也是比提成更隐秘的‘维修返点’。”4S店修理厂员工贾东(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如是表示。
“修理厂和保险公司之间会签有合作协议,比如零部件打折、送修比约定等。”某车险业内人士认为,贺琳的遭遇,只是4S店修理厂和保险公司之间“投桃报李”现象的一个切面。
然而,这样的“互利共赢”,却可能让消费者为之买单。李文中指出,这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可能凭借其专业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他表示:“对于此种情况,监管部门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商定事故车辆修理机构时,提供多个合格机构供消费者选择。另外,如果4S店修理厂因此而向保险公司特定工作人员‘返利’,那么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则涉嫌违法犯罪。”
猫腻三
揽客上门暴露信息漏洞
“我记得当初买车险的时候,销售员告诉我要记住车险到期日,及时续保。现在看来,根本不需要刻意去记日期。”湖北大众车主何青(化名)对北京商报记者无奈表示道。在车辆保险即将到期的一个月内,保险公司、4S店的车险报价信息便会纷至沓来,数量多达几十家,其中部分4S店甚至向他介绍了价值数千元的“投保送保养”等附加服务。
这令他为自己个人信息的泄露忧心忡忡:“我并未在这些4S店购车、修理维护或者上险过,为何他们知道我车险将到期,到底是谁泄露了我的隐私?”有业务员告知何青称,是“从公司资料库拿到的”,但是公司资料库如何获得客户信息,对方并未透露。
马保军指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侵害公民个人隐私权的行为。”电话号码属于个人信息,若保险公司、4S店等机构在未征得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将消费者的电话号码推送给保险公司、修理厂、4S店等单位,这些单位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到消费者私人生活安宁的,则保险公司、修理厂、4S店等单位将涉嫌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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