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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赋权如何才能不“添堵”?

时间:2021-09-09 09:15|来源:网络整理|编辑:|点击:

 
 
成果转化赋权如何才能不“添堵”?  
 

成果转化赋权如何才能不“添堵”?

赋权改革“一刀切”可能会给科技成果转化添堵。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本报记者 郑金武

近日,北京积水潭医院矫形骨科副主任医师张昊华基于“移动智能动作监测骨科康复指导仪”成果,联合相关企业开发的数字化骨科康复指导仪“魔声·点”正式投入使用。这是北京市首个成功完成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案例。

多年来,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一个重要原因是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改革不到位,导致成果转让、合作、授权等活动不能顺利进行。

自2016年以来,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一直是科技成果转化领域的热点话题,中央印发了多个文件予以持续推进。张昊华正是受益于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现了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

改革让创新者受益

“魔声·点”是一套普通蓝牙耳机盒大小的设备。病人打开盒子,取出传感片贴在大腿、小腿上,就可以开始康复训练,简单易用。

“移动智能动作监测骨科康复指导仪”成果的研发,源于张昊华的一个偶然发现。

2014年夏天,张昊华接诊了一个病例,该病例3个月前曾在积水潭医院完成了人工膝关节置换术。当张昊华见到病人时,她坐着轮椅,神情痛苦。仔细问诊得知,该患者术后从未复诊,在家也没有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规范的康复训练,导致人工膝关节的功能大打折扣。“骨科疾病,三分靠治,七分靠康复训练。”张昊华决心研发一套能精确辅助病人完成康复训练动作的设备。

于是,张昊华联合相关企业,利用在航天器上的陀螺仪,解决了用数字化手段精确辅助病人完成康复训练动作的难题,共同设计研发了“移动智能动作监测骨科康复指导仪”。

2015年,张昊华开始尝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应用。不过按照当时的政策,这些成果的所有权、收益都要归医院所有。“积极性难免受影响,医院很支持我,但当时政策的壁垒很难打破”。张昊华坦言。

转机终于出现。2020年1月1日,《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将其依法取得的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成果的使用、转让、投资等权利,全部或部分给予科技成果的完成人。

2020年5月9日,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分领域选择40家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积水潭医院正是40家试点单位之一。

2021年初,《北京积水潭医院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及一系列配套文件制定完成。张昊华成了新政策的“吃螃蟹者”。依据协议,积水潭医院、张昊华成为“移动智能动作监测骨科康复指导仪”职务成果的共同所有人,其中张昊华对成果后续转化收益享有70%的权利。

赋权是为了转化

北京工业大学也是入选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

为推动赋权改革试点工作,北京工业大学制定了详细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试点改革工作方案,选择了一批成果完成人转化意愿强、未来社会贡献大、初步具备转化条件的职务科技成果开展赋权改革试点,重点推动这批科技成果优先落地北京。

目前,北京工业大学筛选确定了“氢分子介入促进伤口愈合的新型治疗策略”“生物活性填料产业化项目”“抑郁情绪快速评价与灾后心理重建脑机接口”等初步具备转化条件的职务科技成果进行权属改革。

“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实施方式和内容上的创新与突破,不仅是对以往科技体制改革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对现行制度的一次大胆尝试和创新。”北京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杨登才表示。

“多年来,我国高校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意识不强、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不足、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力度不够、科技市场发展模式不成熟、高校与企业之间缺乏有效合作机制。”长安大学社会合作处副处长杨红斌认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这些困境,与我国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体制与模式,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有着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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