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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末尾署名“承董事会命万洲国际有限公司主席万隆”,由父亲万隆亲自签发,无疑将父子二人“内斗”推至顶点。
近日,双汇发展、万洲国际董事长之子万洪建发表署名文章《万洪建:我眼中的父亲和万隆》,文中列举父亲万隆“七宗罪”——强行低价交易员工持股公司兴泰获利50多亿港币;以收购(史密斯菲尔德)成功为借口自我奖励50多亿港币;将3.5亿股承诺授予管理团队的万洲奖励股票据为己有;强行提高美国六分体价格致中国双汇损失8亿人民币;任性擢升没有经商头脑的郭丽军做万洲CEO;私下收受鼎晖公司2亿美元,未申报纳税;姘居近20年,抛弃万洪建母亲在漯河。
以下为万洲国际8月23日澄清公告全文:
指控
1.万洪建先生指控,本公司并无实质的经营。本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从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属公司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双汇发展”)转至境外市场。
本集团之业务
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并主要在中国、美国及欧洲若干选定市场进行世界上最大的猪肉业务,包括猪肉及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资金转移至境外
本公司于中国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双汇发展及其附属公司一直按照中国有关资金及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则及法规以及程序营运。除一般经营业务及投资需要(包括股息分派、贸易应付款项结算及出售于双汇发展附属公司的股权)外,本公司并无将资金从双汇发展转移至境外市场。
(i)股息分派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罗特克斯,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并为双汇发展的控股股东(于本公告日期持有约70.33%股权)。因此,双汇发展于过往年度宣派的股息均已按照相关程序以及法例及法规分派至罗特克斯的香港账户内。
(ii)应付罗特克斯及万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万洲国际贸易”,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的贸易应付款项双汇发展附属公司已分别与罗特克斯及万洲国际贸易订立若干供应协议,据此,罗特克斯及万洲国际贸易会向双汇发展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急冻肉制品及其他原材料产品。
为此,资金不时自双汇发展相关附属公司的在岸户口转移至罗特克斯及万洲国际贸易的相关香港户口,以便结付有关上述交易的贸易应付款项。
(iii)出售于双汇发展附属公司的股权
作为简化本集团架构的内部重组的一部分,罗特克斯过往曾出售其于双汇发展若干附属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予双汇发展。为此,资金自双汇发展及╱或其附属公司的在岸户口转移至罗特克斯的香港户口,以便结付有关出售的代价。
2.万洪建先生指控,万隆先生(连同其秘书)于二零一三年完成收购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史密斯菲尔德”,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后从本公司获得了超过50亿港元的奖金。另外,万隆先生于二零一七年指示本公司授予其3.5亿股奖励股份,而上述奖励股份原本承诺授予本公司的管理团队。
本公司谨此澄清:
(i)本公司分别向万隆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及杨挚君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发行573099645股股份及245614133股股份(当时价值约为4.18亿美元及1.79亿美元),以表彰万隆先生及杨挚君先生于二零一三年收购史密斯菲尔德(杨挚君先生当时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所作出的贡献;
(ii)根据董事会于二零一三年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二零一三年股份奖励计划”),于二零一七年向万隆先生授出350877333股股份。相关股份发行及奖励乃根据相关规则及法规妥为管理。
有关股份奖励的进一步详情载列如下:
二零一三年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于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本公司进行以下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以表彰及奖励万隆先生及杨挚君先生对收购史密斯菲尔德(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完成)的贡献,标志着本公司业务扩展至美国及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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